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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细则出台 须先在缴存地填表申请

发布时间:2015-01-06 07:55:18来源:SRC-220

  (长江日报记者 马振华)从今年起,我市公积金办异地贷款正式启动,首批开通了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昨天,武汉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我市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程序。

  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缴存地是指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就业地,贷款地是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户籍所在地。如长沙户籍人口在武汉工作缴公积金,可到长沙公贷买房。

  从昨天公布的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细则来看,与本地贷款程序不一样的是,异地贷款主要增加的办事环节是首先要到缴存地填贷款申请表。比如长沙人在武汉缴公积金,要回长沙贷款买房,要首先到武汉公积金中心填写贷款申请表。

  据了解,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周期与本地公积金贷款一致,大概需要15个工作日。由于办理手续涉及身份证原件等重要证件,需要缴存者本人亲自办理。

  武汉公积金中心提醒,异地贷款没有“空子”可钻,对于能享受的贷款政策,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如在武汉有一套房,即便没有用过公积金,或者用过公积金但已经还完,在长沙公贷买房还算二套。如果在武汉已有两套房,哪怕没有用过公积金,也不能到异地公贷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