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问:如何逐步构建社会服务机制?
答:应当说,学校是关爱和教育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阵地,但远不是全部。留守儿童大量时间生活在学校以外的社会环境里,加强留守儿童工作全社会都有责任,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必须靠全社会的努力和联动。留守儿童在校园里相对安全,到社会上也应该平安幸福,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
针对支持做好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各级妇联组织、关工委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协调有关方面大力宣传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衔接。综治组织、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协调配合妇联组织和关工委组织面向不同年龄阶段家长、不同类型家庭,围绕留守儿童健康状况监测、生活习惯养成、学习兴趣培养等方面开展富有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针对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区关爱服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社区和村组,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之家、文化活动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七彩小屋”等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管理制度,促进其规范运行。通过设立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等形式,聘请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公益人士参与,开展经常性的活动。倡导邻里互助,认真选择有意愿、负责任的家庭,采取全托管或半托管的形式照料留守儿童。避免出现个别留守儿童生病无人过问和照看的情况。建立16周岁以下学龄留守儿童登记制度,以保证将其纳入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针对支持做好留守儿童社会关爱活动,鼓励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网络通讯手段开展活动,方便外出务工家长和留守儿童的联系。推广“代理家长”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关爱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冬令营、夏令营等活动,创造机会让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加大妇联组织做好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力度,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新机制、新模式和新途径。加大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实施力度,动员更多青年以志愿服务方式关爱留守儿童。
6.问:落实《意见》的关键是什么?
答:2010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由此可见,加强留守儿童工作是政府的责任、社会的责任、家庭的责任,单靠某一方面都很难做好。为此,我们提出了加强留守儿童工作的原则,只有贯彻这些原则,《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才能切实落到实处。
要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根据地域环境特征、经济社会状况、留守儿童分布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形成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模式。
要坚持家校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期间和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及时相互沟通,对单亲家庭、特殊困难家庭留守儿童给予更多关爱,形成学校与家庭亲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机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要坚持社会参与、共同关爱。鼓励、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部门、各界人士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建立全社会立体式关爱服务网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教育部门、妇联组织、综治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关工委组织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通过实施行动计划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提升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