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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11-30 07:03:11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朱忠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即天门市代表团朱国璋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57号“关于制定《湖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为了做好议案的审议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带领教科文卫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赴天门市对议案的有关内容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了有人大代表、教师、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实地考察了天门市新星幼儿园、九真镇教育幼儿园,并与朱国璋代表交换了意见。二是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学前教育情况的汇报,与财政、公安、卫生、住建、食品药品监督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三是委员会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多次就议案办理的相关情况进行研究协商,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在此基础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于2013年11月1日召开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委员会认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对学前教育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任务,纳入国家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省政府也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范办园行为,使全省学前教育发展形成良好态势。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如城乡发展不平衡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缺口大、幼儿教师数量和质量亟待提高、学前教育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设备缺乏等,严重影响了我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可持续发展,亟须立法规范,将其纳入依法治教的轨道。

  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学前教育纳入了立法计划,并正在进行立法前期调研。我省也已将学前教育立法纳入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项目库。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根据朱国璋代表所提的《湖北省学前教育条例(建议稿)》内容,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尽早将条例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