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10月1日专电(记者李劲峰)一套三间房组成的办公用房门上挂着“接待室”,实际上却是“一把手”局长专用办公室,且总面积严重超标。武汉市蔡甸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等多名干部,因此受到党纪处分。
武汉市纪委在国庆节前通报多起违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武汉市蔡甸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刘智龙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通报显示,刘智龙位于蔡甸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四楼办公室门上写着接待室,但实际上由一间办公室、一间休息室、一间卫生间组成。
经调查,这三个房间只有一个出入口,总面积41.92平方米,超过区级党政机关正职办公用房面积的限制,因此刘智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蔡甸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万少刚,未按照有关规定调配办公用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此起违纪问题中,蔡甸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纪委书记鄢少泉,对本单位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未及时发现提醒,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蔡甸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张火平,没有对刘智龙的违规行为进行提醒、制止和反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作者: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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