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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09-20 07:27:46来源:三峡日报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以案释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日前,宜昌对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1、夷陵广场管理处原主任杜京用公务车加油卡购买烟酒等物品用于个人消费问题。2014年4月至2017年12月,杜京在担任夷陵广场管理处主任期间,多次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店购买香烟、白酒等物品共计21210.50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4月,杜京被免去夷陵广场管理处主任职务,2018年7月,杜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伍家岗区伍家医院办公室主任、工会委员花学兰等人以工会名义违规公款旅游、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3月,花学兰在负责组织全院职工开展“三八”户外活动时,组织142名职工分4批前往国家4A级景区建始县野三峡景区游玩;2017年8月,花学兰以开展“送清凉”活动之机采购啤酒等物资以防暑降温物资名义普发给全院职工,并将22440元采购费用在工会经费中予以报销。2018年6月,花学兰受到警告处分;该院副院长、支部委员、工会主席魏开华对组织职工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3、宜昌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兰四新(现任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2014年5月,兰四新提议从工会账户资金开支16650元购买电子产品发给本单位职工;2014年9月,该站用工会账户资金给职工违规发放效能奖32500元。2018年7月,兰四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枝江市七星台镇城管中队队长刘中华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五一”假期,刘中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驾驶单位公车先后前往荆州等地走亲访友或办私事。同时,刘中华还存在多次违规使用单位公车问题。2018年8月,刘中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陈宗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7月、2018年2月,陈宗明先后接受服务对象长阳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的宴请,且存在对该公司非法采石行为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另外,陈宗明还存在对辖区内土地开发、利用等巡查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失职行为。2018年8月,陈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当阳市河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黄晓金、当阳农商行子龙路支行行长阮玉芹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5日,黄晓金、阮玉芹夫妇在当阳某酒店为儿子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礼金。2018年8月,黄晓金、阮玉芹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夷陵区烟草专卖局客户服务部职工王新华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7年9月15日,王新华在夷陵区某宾馆为女儿举办婚宴,事前以打电话、发短信或当面邀请等方式通知了亲戚外人员,婚宴当天收受亲戚外人员礼金6500元。2018年6月,王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带头贯彻落实“两个维护”,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国法,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上升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高度来认识,自觉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隐患、瞒天过海的侥幸心理和因循守旧的惯性思维。要定期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找症结、补漏洞、促整改、出举措,务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新成效。
  
  通报指出,中秋、国庆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督,通过紧盯“关键少数”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通过紧盯“关键节点”形成持续震慑,坚决防止节日腐败问题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对查实的问题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