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阮剑云 李春华)“被问责了,村支书的位子就不保了吗?”
“被问责了,考核中就会位居末位吗?”
问责,并不代表“否定一切”
“2017年,我单位一名党员干部因为违反驻村工作纪律被问责,我也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市委组织部提醒谈话。”当阳市某局党组书记在得知本单位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合格”单位,激动的说:“被问责并不代表否定我局一年的工作成绩。正是因为问责,使我们得到警醒,促使我们直面问题和不足,督促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紧硬实。”
近年来,当阳市始终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理念,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在问责中坚持功是功、过是过,不一棒子打死人。
“现在只要有一点违纪苗头,纪委就对我们谈话提醒、拉警报、亮红灯,防止小错误演变为大问题。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的同时也为我们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增强了动力。”因作风不实,导致其二级单位旷会,该市一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纪委约谈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问责,并不等于“纪律处分”
提“问责”则色变。然而,问责并不等同于“纪律处分”。书面检查、提醒谈话、通报批评已成为该市“问责”的主要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才是监督执纪的常态。“2017年以来,我市党政问责两百余人,90%运用的第一种形态处理,这是提醒违规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自身的问题,积极改正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树立正确的政治观、权力观、价值观。”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如是说。
问责,并不是纪委一家的事
“2017年,全市36个问责主体党政问责266人、57个单位,发通报35期…”
据悉,当阳问责主体共分为4个层次:“市纪委”、“市委各工作部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各镇(办事处)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实现问责主体全覆盖,职责清晰、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全面落实问责责任。
2017年11月28日,该市坝陵办事处党委对下属社区党总支书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11月30日,当阳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给予冯某、鲍某批评教育的问责决定;12月8日,当阳市委组织部对钟某、丁某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在问责中,我们既不为了问责而问责;也不奉行好人主义,该问责不问责,掩盖问题。”当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要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作者: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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