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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纪委通报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14 15:18:07来源:湖北日报网进入电子报

  宜昌市纪委通报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典型问题

  湖北日报网消息(通讯员 易纪轩)日前,宜昌市纪委对4起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这4起典型问题是:

  1.宜都市松木坪镇庙河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以忠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22日至23日,刘以忠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接受礼金16300元。2015年10月,刘以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当阳市王店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曹敏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16日,曹敏借其岳父70岁生日之机,违规为儿子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47100元。2015年9月,曹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赵家堰村党总支委员、治调主任王卫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14日,王卫利用该村小学操场,违规为儿子举办“升学宴”,收受礼金23300元。2016年8月,王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秭归县郭家坝镇荒口坪村二组组长袁学安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26日,袁学安在明知严禁操办“升学宴”纪律规定,且在村“两委”干部反复提醒下,仍然在家中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收受礼金4500元。2016年12月,袁学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当前正值中、高考录取升学期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纪律教育,早打招呼、早作提醒,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执行省纪委“五个禁止”的规定和要求,即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亲戚以外的“升学宴”,禁止教师参加“谢师宴”,禁止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禁止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教育引导教师、学生和家长坚决抵制“升学宴”、“谢师宴”,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子女升学期间,要带头廉洁自律,从严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监督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违规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的顶风违纪行为,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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