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会君)为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为加快推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法治湖北建设工作要点》。
《要点》从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环境建设、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大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7个方面作出部署,总计43条。《要点》将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提出要全面落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宪法宣誓制度,开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点。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大对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考核比重,探索建立相同条件下,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的机制。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各级党政部门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点》七个部分中,“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部分规模最大,总计9条,涉及法治政府规划、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等诸多方面。记者了解到,我省正在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确定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落实机制,详细内容将在今年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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