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上官纯青)10月26日,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发对浪费工作,宜昌市财政局、宜昌市审计局、宜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宜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宜昌市党政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全市党政机关的食堂管理及服务有了统一的“制度笼子”,这也是湖北省首个市州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宜昌市党政机关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分为总则、食堂安全、厉行节约、优质服务、服务社会化、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共九章、四十九条。实施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该暂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规范全市党政机关食堂工作,提高机关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作者:王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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