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89个)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83个),湖北省宜都市、大冶市首次迈进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宜昌市、武汉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其中宜昌市蝉联三连冠。截至目前,湖北省全国文明城市已增至4个,宜昌占据一半。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文明和谐程度的最高荣誉,是城市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软实力。2017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严格依据参评城市的2015、2016、2017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提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进行自查、省级审查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复查测评等复查程序,认真做好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严格依据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网上材料审核结果和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组织的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结果,提出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建议,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
2011年,宜昌在全省率先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5年成功蝉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和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坚持创建为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
(作者:王建锋)
编辑: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