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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压治理非法码头
发布时间:2017-06-22 08:46:43来源:三峡宜昌网进入电子报

  6月21日,市政府召开长江干线及支流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保持非法码头治理高压态势。

  会上观看了明察暗访短片,市联席办通报了全市非法码头治理工作情况,分析当前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对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加快推进非法码头治理工作作为宜昌市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抓手、重要突破口、重要落脚点,抓紧抓好抓落实,从行动上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查找作风、担当和能力上的差距,对非法码头治理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自查,加快补齐短板,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切实整改老问题,坚决杜绝新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主动担责,狠抓落实,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共同推动非法码头治理工作任务落实;要建立长效机制,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强化日常巡查和夜间巡查,严格检查,严格执法。要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经营和违法犯罪行为。要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在已取缔码头岸线、已使用港口岸线和容易发生盗采的江段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岸线监控全覆盖,全面加强码头现场的实时动态管理。要积极推进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每个县(市、区)要确保年底前至少建成一个砂石集并中心。要加快完成《宜昌港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强化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非法码头治理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把非法码头治理的成效与县(市、区)综合考核挂钩,把非法码头治理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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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宜都将38家码头集中关闭,要求码头自我整改,待符合“环保八条”的规定后,方可重新开放。

  “环保八条”是宜昌市针对散货码头提出的环境整治要求,即场地绿化率不低于10%;道路硬化,控制扬尘、噪声污染;厂房、皮带机等设备进行围挡遮盖;雨污分流,降尘废水等经沉淀达标后排放或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设置统一的码头标牌,标明码头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老旧趸船、浮吊等应除锈、刷漆、亮化,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加装岸电设施,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砂石集并中心码头要控制存量,限制堆高。

  记者还从三峡枢纽港管委会了解到,除了“环保八条”,我市还对已取缔的151个码头进行绿化改造,恢复自然原貌,植树复绿总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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