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对违法建设的定义进行详细说明,明确违法建设的具体情形,重点阐述了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分工,对“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予以拆除、不能拆除”三种情形做了详细规定,对提高违法建设处置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办法》充分借鉴了杭州、金华等地防违控违成熟工作经验,减少执法主体与被执行方的对抗,鼓励自拆,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决定载明的期限内申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拆除。
拆!伴随着一声令下,150余平方米的违建开始拆除。在《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进行的同时,一场拆违行动正在宜化巴黎香颂香墅小区内进行。记者在现场了解到,该小区少数户业主利用阳台改建房屋,利用绿地违建地下室,严重破坏了小区环境和建筑物的外立面,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宜昌市城区最突出的违法建设主要有随意搭建厂房和仓库、楼顶加层、露台搭建、建筑外立面悬挑、擅自建造地下室等现象。”在拆违现场,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防违控违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拆违控违需管住“两个源头”,消除违法建设生存的土壤和空间。
即将实施的《办法》提出,在出让土地规划条件时加强违法建设防控,严格依法审查规划设计方案,从源头上断掉违法建设增量。针对市民投诉量大的住宅小区违建增多、物业不作为的问题,规定住建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违法建设行为劝阻、制止和报告义务,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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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