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为全面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日前宜昌市出台了《防治水产养殖污染工作方案》,明令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开展网箱养殖。
《方案》规定,今年6月底前,全面取缔清江高坝洲库区网箱养殖,所有围栏、网箱和养殖辅助设施等撤离拆围水域,做到“水中无网、水下无桩(杆)、水面无房(包括工作房、哨棚等)”;年底前,全市网箱养殖全部清理完毕。年内,全面取缔湖库投肥(粪)养殖,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对纳入湖北省湖泊保护名录的11座湖泊和所有水库通过禁肥(粪)养殖、人工治理、生态修复等方式净化水体,恢复湖泊功能。
《方案》要求,强化渔业执法,加强水生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各级渔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长江流域禁渔制度,对全市重点水域定期开展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电捕鱼等各种渔业违法行为;适时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通过向河流投放滤食性鱼类、移植水生植物,修复水生态系统;大力发展现代渔业,探索健康渔业、高效渔业、清洁渔业的新模式,开展健康养殖试点示范,积极推进渔业转型升级。《方案》还明确,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限养区禁养区划定发布。
为了把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成立了以市水产局局长为组长的渔业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作者: 编辑:刘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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