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局是全国首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湖北省财政系统唯一。3年多来,宜昌市财政局争当节约型公共机构“先锋”。
宜昌市财政局充分利用再生资源,院内绿地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尽量使用雨水和地下室再生水,浇花采用节水灌溉方式。采用发光二级管(LED)光源,每间办公室照明功率由原来的132W降低至50W,耗电量降低62%,走廊楼梯间等全部采用声光控制开关和2W节能灯泡,降低功率90%,仅此两项,年节约电费3万多元。此外,更换了各楼层的开水器和节能插座。干部职工自觉利用自然光办公,彻底改变了“长明灯”“长明电脑”现象。
宜昌市财政局还建立资源消耗信息台账,准确统计分析机关能源消耗情况。统一回收和处置废旧报纸、报刊、书籍,处置资金用于购买打印纸。干部用废旧纸张反面打印初稿已成为一种自觉行为。统计显示,宜昌市财政局机关大楼400余人使用资源,水、电、纸张等综合节约率达到了40%。
(作者:王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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